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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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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作為一家杭州本土信托公司,杭州工商信托近期推出一款兩年期的“遠洲九江投資項目集合信托計劃”。該信托項目的交易對手為浙江省知名企業遠洲集團,其開發的“九江遠洲國際大酒店”在今年4月榮膺“中國飯店金星獎”。本次信托項目合作已是雙方第二次合作。該信托產品每6個月分配一次收益,預計年收益率可達9%-10.9%。
近期,信托行業新政頻出。8月初公布的《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9月初銀監會頒布實施《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業內人士分析,監管部門的這一系列動作,其目的在于提高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和風控意識。對于一直注重提升資產管理能力、堅持市場化經營的信托公司而言,信托新政無疑是一大利好。
杭州工商信托近年產品列表中沒有銀信合作業務,自主開發并管理的信托業務占絕對多數,包括已取得良好收益的基金化信托產品。據悉,該公司在不久前“第三屆中國優秀信托公司評選活動”中被評為“中國最具成長性信托公司”的信托機構,其中“杭信.飛鷹一號房地產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被評為“最佳房地產信托計劃”、“杭信鴻利1號.公用事業穩健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被評為“最具影響力品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