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召開了2015年半年度工作會議。會議分為業務研討及工作總結兩部分內容。
業務研討會上,由研發部的蔣俊博士作了題為《他山之石——信托業內的業務創新與轉型實踐》的演講;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姜福來總監給大家作風險管理培訓討論,主題是“信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工作總結會上,丁建萍總裁回顧了上半年公司的經營情況與工作特點,指出存在的不足之處,并在分析信托業當前面臨的挑戰與機遇的基礎上,對公司下半年的工作重點作出部署。虞利明董事長作了總結性發言。他在肯定公司上半年工作進展的同時,指出信托業轉型已時不我待,對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加快業務轉型、加強風險管理、加強人才培養等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