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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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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上下積極響應杭州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第十一次“春風行動”的號召,已將公司及員工捐款送至杭州市春風行動辦公室,為困難群眾送去嚴冬中的一份溫暖!這是公司連續第十一年人人參與“春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