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7月30日下午,公司召開了2010年半年度總結會議。會上,丁建萍總裁對公司上半年度的工作進行了回顧與總結,并結合當前的政策、市場環境與公司戰略及業務實際,作了“信托商業模式的創新及精細化管理”的主題發言。與會人員圍繞公司戰略及下半年的工作思路與重點進行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