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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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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8月18日上午,公司總裁丁建萍出席了市政府召開的首次杭州市發展金融服務業大會。會上,常務副市長楊戌標作了工作報告。楊市長在部署下一步全市發展金融業的主要工作中提到,要通過拓展信托資金管理功能等舉措,推動地方金融改革,并希望公司在現有基礎上,做精做大資產管理業務,發揮信托在投融資管理上的靈活優勢,積極為企業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