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8月27日,中信信托“農銀2018玉愛慈善信托”在廣東省民政廳成功備案,該慈善信托總規模為3000萬元,是截至目前以個人名義設立的規模最大的慈善信托,也是慈善法正式生效實施兩周年之際,慈善信托領域的又一創新實踐。
信托公司積極開展慈善信托
2016年9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明確了慈善財產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則,并且以專章規定的方式推出慈善信托制度,激活了沉寂已久的公益信托實踐,開啟了慈善信托元年。
信托公司不僅可以充分發揮自身在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領域的優勢,還能憑借信托制度安排助力慈善事業的發展。兩年來,信托公司認真研究慈善信托的理論、制度與實踐,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成功備案了90余單慈善信托,規模持續增長。以中信信托為例,目前已成功備案了包括中信航天慈善信托、阿拉善SEE環保慈善信托、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會2017順德社區慈善信托、中信?上海市慈善基金會藍天至愛2號慧福慈善信托等在內的6單慈善信托,委托規模達5.44億元,是國內慈善信托領域受托規模最大、受托單數位居前列的信托公司。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一方面,富裕階層慈善需求與日俱增;另一方面,慈善組織需要長期穩定的資金更好地實現慈善目的。慈善信托具備信托財產獨立、運行成本低、永續性的特征,信托公司可以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安排優勢與資產管理、財富管理能力,使慈善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為慈善事業提供增量。”中信信托市場總監程紅表示,實踐證明,慈善信托鏈接的是慈善組織、慈善項目、客戶需求、社會發展的一整套生態系統。
與此同時,未來慈善信托的發展還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程紅表示,需要立法部門、監管部門提供配套政策法規支持,完善慈善信托稅收優惠政策、信托財產登記制度等,釋放制度紅利,加快以股權、不動產為代表的非貨幣性財產的慈善信托落地。除了制度配套,慈善信托的發展也離不開新聞媒體宣傳、倡導與監督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
全國最大規模個人慈善信托
此單中信信托“農銀2018玉愛慈善信托”初始委托規模為1000萬元,總規模為3000萬元,慈善信托本金及收益將全部用于救助廣東省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兒童、資助廣東省貧困家庭孩子上學,是目前以個人名義設立的規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該慈善信托采用雙受托人結構,由中信信托和廣東省一心公益基金會共同擔任受托人,中國農業銀行擔任財務顧問。中信信托依據信托法和慈善法進行慈善信托架構設計,實現慈善資產的隔離保護,確保了慈善資產的獨立性和法律安全性;中國農業銀行作為財務顧問發揮在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方面的優勢,增強了慈善資產的保值增值能力。
程紅表示,這次共同受托體現了受托雙方在專業隊伍、資源稟賦等方面的優勢互補,中信信托愿意與優秀的慈善組織開展包括慈善信托在內的更為全面和深入的業務合作與交流。此前的中信信托?阿拉善SEE環保慈善信托,也是采用雙受托人模式的慈善信托。
與家族信托強強聯合
銀保監會最新頒布的信托新規明確指出,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適用資管新規的相關規定,明確了家族信托的認定標準,為這兩項信托本源業務的長足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根據中信信托對部分超高凈值客戶的調研,家族慈善受到了越來越多個人超高凈值客戶的關注,大部分客戶認為慈善對財富傳承具有正向作用,家族積極向善會促進財富積累,并且讓下一代自立自強。兩年來,慈善信托所具備的信托財產獨立、運營成本低、永續存續、財產保值增值等特點,越來越受到社會機構、高凈值人群的關注和認可。
在實踐中,一些信托公司開始在現有家族信托業務基礎上,為客戶提供家族慈善信托服務,不斷地探索科學有效的信托架構,回應高凈值客戶的慈善需求,落地并運行好經得起考驗的慈善信托項目。比如,中信信托除了在慈善信托積極探索外,在家族信托、保險金信托等方面的理論研究和業務實踐方面也屢有創新,其投資管理、風險管控、事務運營、系統建設等方面已經完成了體系化建設,夯實了業務基礎。據了解,中信信托自2013年推出家族信托服務以來,為近1200位高凈值客戶提供財富隔離、家族財富增值和傳承服務,家族信托資產管理規模超過150億元。
而就在“農銀2018玉愛慈善信托”正式成立之時,中信信托還表示,將與中國農業銀行在私人財富管理領域繼續深度合作,除了協力探索慈善與金融跨界融合的實踐之路,還將發揮各自所長共同滿足高凈值客戶家族財富傳承、家族慈善安排的個性化需求,開展深入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