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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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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我公司推出的“杭信·恒利2號商業地產項目--普陀山祥生大酒店項目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至2009年5月5日實際募集金額為人民幣20000萬元,推介期提前結束,本信托計劃于2009年5月6日成立。
信托計劃規模為20000萬份信托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