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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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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采訪嘉賓:翟立宏 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所長
殷醒民 復旦大學信托研究中心主任
邢成 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
信托,這一重要金融子行業近年來在國內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也在探尋行業深層次轉型的方向。對于接下來新動力何在?新動力的作用如何發揮?這些問題大家都較為關注。日前,本報記者分別邀請3位信托專家,從不同層面,解讀信托行業的創新發展以及未來的變與不變。
引領行業前行的頂層設計日益完善
記者:能否請您梳理一下我國信托行業發展的頂層設計路徑?
翟立宏: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信托行業的頂層設計肇始于2001年10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并與其后發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2007)、《信托公司管理辦法》(2007)、《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2010)共同構成了涵蓋信托業務規范和信托業法的信托基本制度,并伴隨近年來行業的轉型發展持續夯實、日益完善。進入2017年,信托行業頂層設計的擴充與完善更是多有建樹、成效斐然。
在制度建設方面,2017年7月26日,銀監會、民政部聯合印發《慈善信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標志著我國慈善信托規制體系基本建立,信托基本制度中的信托業務規范又增添了新的重要內容。該《辦法》不僅對慈善信托受托人等當事人提供了規范性操作依據,還對相關部門備案和監管提供了統一的規范要求,有助于改變之前各地備案慈善信托過程中尺度不一的情況。《辦法》突出了不同受托人的專業作用,特別是在慈善信托財產管理方面,突出了信托公司的專業性,有利于慈善信托財產的保值增值。
在基礎配套方面,2017年8月30日,銀監會發布《信托登記管理辦法》。隨后,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宣布信托登記系統于9月1日上線運行。這是繼2014年《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之后我國信托配套制度建設中的又一重要舉措。不僅豐富、完善了我國的信托登記制度,為下一步的信托財產登記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同時解決了信托產品登記和信托受益權登記機構缺失的問題,這將推動信托產品發行、交易市場的形成和健康發展。
在政策制定方面,今年1月份,銀監會下發了《關于開展信托業務分類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其核心是基于業務重新分類建立相對應的風險監管體系,以此提升信托公司風控水平,引導信托公司提升發展質量。通過規范組織試點,在統一信托業務監管分類基礎上,逐步完善信托會計核算、監管統計、凈資本管理、保障基金認購等相關制度,最終確定了10家公司參與“八大業務”監管分類的試點工作。同月,銀監會還下發了《信托公司監管評級辦法》,重新啟動監管評級。此次監管評級在內容方面引入了行業評級、信托業協會、保障基金公司等外部意見,給予研發、公益事業等部分領域設置加分項,在評級結果上,也采用了創新類(A+、A-)、發展類(B+、B-)和成長類(C+、C-)三大類六個級別,并與業務范圍相掛鉤,體現出監管政策層面促進信托公司轉型發展的明確意圖。
在監管導向方面的各項舉措更是不勝枚舉。今年2月份,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相關部門討論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資管新規”),主要圍繞打破剛性兌付、統一杠桿、消除多層嵌套、禁止資金池業務、強化資本約束和風險準備金、限制非標資產投資、控制風險集中度等問題制訂監管要求,推動“一行三會”監管全面升級。二季度,銀監會相繼發布7份監管文件,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等方面的專項治理工作,信托公司也在其列。對于以通道類業務為主的銀信合作業務進行了檢查和引導。同期,銀監會向各銀監局下發現場檢查要點,主要針對風險隱患較多的房地產等業務加大了現場檢查力度。6月30日,財政部下發《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引導信托公司提高涉稅判斷、完善合同管理、注意產品核算、加強發票管理、做好過渡期安排等工作。
未來信托行業頂層設計的基礎設施建設還將包括完備的信托稅制、信托財產登記制度、信托公司條例等。
以把握供需兩側平衡點來加快信托業的轉型步伐
記者:信托行業轉型發展有著一定的現實背景,您認為該如何從中把握轉型的機遇與挑戰?
殷醒民:金融是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信托業應當承擔起具有更有效配置金融資源的制度優勢,這就需要在快速發展中積極轉型,而有關信托業的轉型方向和重點則是一個在不同年份、不同政策取向、有著不一樣做法的各家信托公司的具體實踐問題。2017年初以來,在中央政府提出“著力振興實體經濟”的政策指導下,不少信托公司開始積極探索以充分發揮信托公司股東背景為基礎的具有各家公司特色的轉型模式,加上中國宏觀經濟繼續保持了穩中向好和穩中向上的發展態勢,資產證券化、產融結合、PPP模式等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成效正在顯現出來。
最近幾年,信托業成為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資金管理行業,從人均管理資產和人均利潤等指標都反映出其資金的配置效率非常高。與其他資產管理行業相比,信托公司的業務轉型始終處于變動狀態,應當繼續發揮其橫跨不同行業、市場、產品業務的制度優勢,未來幾個季度將著重在以下三個方面下足工夫。
一是要準確理解和把握宏觀經濟新特點對資金供需兩側變動的實際影響,這是尋找轉型方向的基礎性前提。2017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的經濟先行指標,已經從一個新的維度提示了中國經濟已經從處于弱下行周期向新的上升周期過渡,估測“主要經濟指標好于預期”將一定演化為2017年的重要“關鍵詞”。因此,信托公司應當擺脫狹窄的通道業務依賴路徑,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資金供需兩側的真正需求是什么。宏觀經濟向好就是信托公司經營進取戰略能夠取得成功的最大有利條件,因此,充滿活力的中國經濟為信托業務轉型和創新提供了廣闊空間。什么是實體經濟?根據國民經濟核算的定義,凡是能夠計入國內生產總值的經濟活動,就屬于實體經濟部門,成為厘清“實體”與“虛擬”概念的依據。金融部門中的部分交易活動將計入生產總值,部分交易則并不計入。這一說明就為信托公司揚棄各種“迷茫”,確定新的業務開拓方向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二是要高度重視信托型資產證券化創造的轉型機會。2017年6月16日,銀行間市場首單信托型ABN上市為信托公司開啟了一個新的資產管理模式,只是才露尖尖角。這一產品同時在交易結構中引入發起機構代理人的角色,將資產打包整合,這兩點變化基本確立了ABN產品的發行做法,今后還會有新的政策、新的實踐。各家信托公司理應組建新的團隊,積極參與,一旦落后一步,就會陷入步步落后的困境中。
三是不斷擴大產融結合的規模。如果信托公司要將業務的落腳點放在支持實體經濟上,就需要深度介入產業,實現更緊密的產融結合。一部分信托公司的股東背景是有著非常龐大產業網絡的中央企業,如電力行業、貿易業、航空工業、礦業等,這類實體經濟部門既有日常大量沒有充分使用的資金,也有因重點投資項目有著巨大資金需求的壓力。信托公司可以圍繞特定的實體產業領域,培育自身的主動管理能力,其盈利模式就能夠向收取管理費模式轉型了,并向實體經濟部門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一部分信托公司與地方財政部門有緊密聯系,通過參與政府投資基金等大力支持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同樣可以充分發掘PPP項目發布和推進過程中融資帶來的資金管理需求。這些都是一舉兩得的機會。
毫無疑問,信托業轉型的基本思路是要提升主動管理能力,促進信托業務的不斷開拓,發揮跨行業、跨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獨特優勢。
回歸本源業務的創新步伐堅定
記者:信托行業具有獨特的自身優勢,近幾年信托業回歸本源步伐堅定,同時進行了一系列創新,有些或成為行業的新動能,您對此有何評價?
邢成:信托行業近些年的表現可圈可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回歸本源定位,凸顯制度優勢。2017年8月30日《信托登記管理辦法》出臺,一方面,開啟了信托登記的新階段,為下一步啟動信托財產登記奠定了堅實基礎,摸索出有益的經驗;另一方面,使得信托公司的產品和業務透明度以及規范性得以提高,有助于提高信托業公信力保護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動信托市場深化發展。2017年9月13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的公告》,信托公司經市場評價獲得承銷業務資格的,可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這為信托公司業務打開了新窗口。信托過去主要是投融資業務,承銷業務是信托向事務管理類本源業務定位回歸的開端,有利于拓展業務空間,發展中間業務,增加收入來源。
把握時代脈搏,緊貼市場前沿。“十八大”以來,信托行業在普惠金融領域,做了很多積極嘗試:推出土地流轉信托,依托信托制度優勢以及在私募投融資領域所積累的綜合金融服務能力,成為“小微金融終端服務商的服務商”。同時,普惠信托也為小貸公司提供直接融資,為企業資產解決融資問題,間接支持了普惠金融的發展。此外,綠色信托和數據資產信托也都取得明顯突破。截至2016年末,信托公司存續綠色信托項目284個,存續資金規模1021.9億元,綠色信托成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信托公司而言,數據資產有望成為最重要的資產類別之一,與實物資產、有價證券共同組成受托資產。
助力和諧社會,履行社會責任。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施行之日起至2017年9月3日,全國共成立慈善信托38筆,信托合同規模近8.6億元。信托公司充分發揮信托優勢,挖掘信托公司的專業管理能力,不斷創新公益慈善的實踐,為促進我國公益慈善事業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