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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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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2007年12月20日,由中國信托業協會主辦,公司協辦的信托公司私募證券投資信托產品(結構化證券投資信托產品)高級研討會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與會的監管部門領導、證券業務法律專家、私募證券投資信托管理人和各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00余位代表就證券投資信托業務的業務模式、風險控制、投資管理公司與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業務研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