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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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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2013年,非銀行金融機構增長百花齊放。5月30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年報》(下稱“年報”),分別介紹了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貨幣經紀公司等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改革轉型情況。截至2013年底,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規模達到16.64萬億元,其中信托公司占據主要部分。
信托業破十萬億大關
銀監會相關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2013年,銀行業為主體,非銀類金融機構適度發展,兩者并且發揮了一些協同效應。為了應對綜合經營趨勢下的金融業態,銀監會強化了并表監管,強化集團層面的風險監管;要求銀行做好風險隔離,不能夠風險傳染,構建風險防火墻。混業當中不能有利益輸送,不能夠有風險相互傳染。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主業監管、鼓勵非銀金融機構適度發展的態度進行監管。
在非銀行金融機構中,信托業仍占據“老大哥”的地位,2013年更是突破十萬億的大關。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信托業資產總規模創歷史新高,達10.91萬億元。
銀監會在年報中稱,2013年,信托行業發揮在產權制度、交易結構、運作方式上的獨特優勢,探索土地信托、信托型產業投資基金等創新業務,服務社會財富的傳承和增信,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建設、新型城鎮化、國企改革等。信托業已成為資產規模僅次于銀行業的金融服務業“老二”。
資產規模次于信托業的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截至2013年底,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共176家,表內外資產總計4.45萬億元,服務企業集團成員單位超過3.5萬家,遍布能源電力、航天航空、石油化工、鋼鐵冶金、機械制造、信息通信等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的重要領域。
銀監會在年報中稱,2013年,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緊密圍繞資金集中管理的核心功能及企業發展需求,提供金融服務、支持企業發展轉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應加大資金歸集力度,試點開展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同時拓展業務范圍,開展外匯結售匯、金融衍生品投資等業務。發揮產業鏈信息流優勢,嚴控資金流向,做細風險管理。
金融租賃公司地位提升
金融租賃公司也在金融體系中起到了日益提升的作用。截至2013年底,金融租賃公司共23家,資產總計1.01萬億元。2013年,銀監會修訂《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包括民營資本)進入金融租賃業,金融租賃行業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同時,銀監會還優化金融租賃公司風險治理體系,強化股東風險和責任意識;加強分類管理,允許部分經營狀況較好、風險管控能力較強的金融租賃公司適當擴大業務范圍,完善公司治理組織形式,研究起草專業子公司管理辦法,強化專業化發展的制度保障,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緊密貼合實體經濟需求,創新業務模式。金融租賃公司的專業能力和服務實體經濟水平不斷提升。
其次是汽車金融公司。2013年,汽車金融公司在促進汽車生產和銷售、滿足居民購車和升級換代需求等方面的功能作用進一步發揮。汽車金融積極探索擴大中長期直接融資來源,啟動信貸資產證券化擴大試點工作,促進可持續發展。截至2013年底,汽車金融公司共17家,資產總計2600億元。
2013年,消費金融行業也取得了一定的發展。銀監會印發修訂后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增加主要出資人類型,允許非金融企業作為主要出資人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將新增12家試點機構,放開消費金融公司營業地域限制。同時,試點消費金融公司不斷增強主要出資人的風險責任意識,強化內控管理,進一步明確功能定位,深入分析消費市場,創新業務產品,提供小額、分散、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費金融服務。截至2013年底,消費金融公司共4家,資產總計110億元。
最后是貨幣經紀公司。截至2013年底,貨幣經紀公司共5家,資產總計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