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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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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信托是一項事業。但究竟該怎么做,我們都沒有實際經驗。現在是需要大家一起探索的時候,誰也說不清‘一定應該怎么干’。”現任中信集團總經理常振明在2002年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中信信托”)重新登記后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引人深思。
1979年,“紅色資本家”榮毅仁創辦了中國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中信集團的前身),將其發展為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信托業也成為中國金融改革和市場化的試驗田。但此后,信托業起起伏伏,前后經歷了多次大整頓,以至于23年后,即便是繼承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本業”的中信信托對信托業的前景依然看得不甚清楚。
2005年1月1日,蒲堅從中信海洋直升機公司總經理調任中信信托總經理。彼時,中信信托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85.05億元,上年實現利潤0.27億元,在全行業的排名居15位以后。然而,截至2010年10月末,中信信托的信托資產規模已經突破3000億元,綜合競爭力已居行業榜首。
過去的5年多,中信信托發生了怎樣的蛻變?是否想清楚了信托“應該怎么干”的問題?在“看似什么都能做,又什么都極難做”的尷尬中,信托公司如何找到自己的盈利模式和發展模式?
截至9月末,信托業管理的資產總規模已經達到2.96萬億,信托業正重新崛起為中國的金融四大支柱之一。但即便如此,信托業的發展仍是實踐多于理論,感性多于理性,一個有號召力的信托業價值觀或發展哲學,仍是這個行業所欠缺的,并從深層次上制約著這個行業實現進一步的大發展。
2011年將迎來《信托法》頒布實施十周年。在此前夕,本報記者就上述業界關注的話題于2010年10月末專訪了中信信托總經理蒲堅。
通過5年多的思考和實踐,蒲堅認為,必須從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大邏輯下定義金融的小邏輯,推導出信托公司存在的價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最根本的問題是應該兼顧公平和效率,實現共同富裕。信托業必須從理論上和實踐上回答,怎樣才能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出應有的獨特貢獻?”
在這一思考框架下,蒲堅提出,信托是公有制的一種實現形式,信托關系是一種“一手托公平、一手托效率”的新型生產關系。除資產管理外,信托關系可廣泛用于促進決策民主化、改善法人治理結構、解決三農問題等各個領域。“我們在實踐中發現,信托制度在調整生產力和生產關系、貧與富、公平與效率、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之間,起到了很好的潤滑劑和平衡作用。信托公司舞臺寬廣,大有可為。”
1.信托舞臺無限寬廣
《21世紀》:信托業在過去的31年中,似乎每隔幾年就要迷茫一次。去年信托計劃開設證券賬戶被暫停,今年8月銀信合作新規出臺后,信貸類銀信合作基本走到了盡頭,很多信托公司又感覺到找不到業務做了。你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蒲堅:實際上,信托公司有很多事可做。當事物發展過程中出現矛盾需要集成資本、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的時候,信托關系的普遍存在性決定了信托公司始終有它的存在和發展的價值。只要把信托關系思考透徹了,思想解放了,信托公司的舞臺將很寬廣。
《21世紀》:能不能舉幾個例子,談談中信信托怎么找項目?
蒲堅:基本理念就是遵循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運用信托整合多種金融工具和智慧的的制度優勢,去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矛盾問題。
舉例來講,山西煤改是國務院確定的方針,政府選定的煤企整合主體實力都較強。在前期的并購過程中,煤炭整合企業基本上花光了原有的歷史積累,沒有資金進行接下來的技術改造。而通過技術改造實現安全生產正是煤改的初衷。
理論上,這么好的項目應該是銀行支持的重點,但事實上很多民營煤炭企業很難獲得貸款,或者說僅僅是貸款解決不了問題。這其中有一個特殊的原因:整合主體在完成技術改造前,采礦許可證不能辦理抵押登記,而銀行又必須要抵押。
這時候,中信信托推出一款煤炭產業投資信托基金,首期募集30億元,投入一家民營煤企,整體解決了它的資金需求,不需煤企再一家家找銀行。而且我們不是單純提供資金支持,我們進入的方式既有股權也有債權,通過派駐董事,幫助其改善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
再如,內蒙古的小額貸款公司向農牧民發放貸款,具有較為顯著的金融普惠意義,但是小貸公司有限的資本金放完后就無錢可貸。理論上,小貸公司可將應收賬款質押給銀行融資,但實際上它們向銀行融資很難,即便能得到貸款,也要在應收賬款基礎上打很大折扣。
中信信托這時介入,采取如下操作模式:內蒙古自治區金融辦負責牽頭協調并遴選區內優質小貸公司供我們挑選,中信信托通過發行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募集資金向特定小貸公司增資,小貸公司股東到期回購中信信托持有的股權,東北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公司為回購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這個項目將城市所籌資金用于農村建設,實現了國家所倡導的“城市反哺農村”,社會意義很大。
2.綜合金融解決方案的提供商
《21世紀》:你在之前談到了要整合多種金融工具和智慧,去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矛盾問題。這是否就是中信信托提出的“綜合金融解決方案的提供商”這一經營理念?能否對這一理念做一解讀?
蒲堅:基于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信托制度的認識,我們提出了“無邊界服務、無障礙運行”的經營理念,并由此引申出“綜合金融解決方案的提供商、多種金融功能的集成者”的定位。通過持續開展金融創新,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業領域的邊界處和結合部,發現隱性價值聯系和利潤區,創造性地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
客戶的問題往往是多方面的,我們特別注重用綜合性的解決方案來解決客戶的“一攬子”問題。比如,一家企業要融資,又要財務顧問,又要改善法人治理結構,還要把針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設計進來,這些問題交織在一起,一般金融機構靠單一工具難以完全解決,但信托公司可以。中信信托把客戶遇到的所有問題綜合起來,集成我們的知識和智慧,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金融解決方案。
《21世紀》:你特別強調“集成”?
蒲堅:是的。信托公司在每個單一的領域都會遭遇專業金融機構的競爭,信托公司很難超越它們,使用信托公司資金的成本一般也要高一些。
所以,客戶在找到信托公司前,基本上都找過其它金融機構。但就像治病一樣,專業機構治不了,才來找信托,我們這里最后成了專治“疑難雜癥”的地方。
別人解決不了的問題憑什么我們能解決?沒有別的辦法,唯有比那些專業的機構知道得更多,比他們更進取,比他們的方法論更符合現實。
那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方法論就是集成。集成的本質是知識和智慧的集成,就是你要比別人知道得更多,能集成更多的知識。然后,信托又賦予你自由的集成空間,在這個平臺上能根據客戶的需求自由地運用所有的金融工具。
《21世紀》:提供綜合解決方案的遠不只中信信托,銀行實際上也在提,還有像中國平安[60.74-2.80%]這樣的金控公司,你的優勢何在?
蒲堅:我們是從信托的本質開發出來的綜合性,這種綜合性不是銀行、證券、保險加在一起的綜合性。客戶的綜合需求才是綜合性,甚至也不只是對金融的需求。
比如“富二代”的問題,父親再能干,知識和智慧能傳給下一代嗎?所以,“富二代”的問題是教育問題、接班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們會設計一個信托項目,把“富二代”的教育問題、接班問題集成在里面,通過資產信托、遺囑信托、教育信托等一攬子方案解決“富爸爸”的需求。
《21世紀》:與你的綜合化思維相反,有些人提出信托公司要專業化,專注在某些特定的領域。
蒲堅:在一個綜合性的法律框架下,現階段僅僅做專一性的業務實際上困難重重。假定你要去跟證券公司競爭,卻不享有證券公司的優惠條件,你怎么去競爭呢?但是我贊成,信托公司要根據自己的條件形成自己的特色。
3.創新是信托業永恒的主題
《21世紀》:你在之前多次強調創新,中信信托的產品創新能力確實是很強的,很多人都很關注你們的產品,但是研究一番后,又有點失望地發現,你們的產品是沒法復制的。
蒲堅:信托產品本來就是沒法復制的,因為每一個產品都是個性化的,針對特定的客戶,根據其需求和擁有的資源設計出來。要既能滿足客戶特定的需求,又要根據它特殊的資源稟賦,通過特殊的交易結構設計,來使得信托產品風險可控。
假如你開發出的產品是可以復制的,那么這個產品的生命一定很短。比產品更有價值的是創新理念,創新是信托業永恒的主題。
《21世紀》:有一種觀點說,中信信托之所以能做一些創新的大項目,是因為背靠中信集團的平臺。一些項目出現困難,集團其他子公司可以協同解決。正是這種風險兜底能力,使得你們可以大膽地開展一些業務。你怎么看?
蒲堅:作為集團的子公司,我們的發展當然離不開集團的支持,特別是中信集團的品牌優勢,使得很多客戶愿意和中信信托合作。中信信托的發展離不開兄弟公司的支持,但絕不是單靠關聯交易。集團控股,子公司之間法人獨立,不存在誰為誰兜底的情況,如果說兄弟公司之間有合作,也是基于市場原則,而且監管部門對于關聯交易也是嚴格監管。
《21世紀》:中信信托在很多項目上都屬于積極進取型,你們是怎么進行風險控制的?
蒲堅:到目前為止,我們所有的產品都是到期安全兌付。信托公司的經營過程肯定伴隨風險,金融公司的本質就是管理風險。
我們在做項目的時候,要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和判斷,并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案。對信托公司來講,最大的風險就是到期后的時點償付風險,即信托產品到期后資金不能按時收回,但所投資項目的價值還在,可以進行投資標的和抵押物的處置。我們的抵押率一般都設得很低,一般是30%—40%左右。
比如說房地產信托項目,我們的風險管理一般有四條線:一是風險定點控制,二是現場定點控制,三是外聘專業公司進行控制,四是我們有自己的隊伍進行房地產項目的監理,項目的資金和銀行賬戶也是我們掌握。
《21世紀》:信托公司是廣義的投資銀行,對人才的要求很高。你們喜歡用什么樣的人?怎么樣吸引優秀人才并人盡其才?
蒲堅:我們最看重一個人的悟性和創造性,特別是他對信托關系的認識。我們希望招一個人進來之后,讓他變得盡可能優秀,也就是創造條件讓他不斷地學習,深入到實際的項目中去學習。
調動人的積極性,最重要的就是激勵機制。我們采用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把員工的報酬跟他的貢獻、他創造的價值掛鉤。同時,讓有能力的人、創新意識強的人和業績突出的人,盡快“冒出來”。
《21世紀》:“冒出來”之后就可以舉手?聽說你們內部有個“舉手制”?
蒲堅:“舉手制”就是你感覺自己有能力、有經驗帶團隊做項目,就可以向公司申請成立新的團隊,然后公司會用各種量化的和非量化的指標對你的申請進行評估。量化指標主要看你以前做的項目的成效,非量化指標就是看你是否具備帶領團隊的協調能力和個人道德品質等。還有很重要一點是要看你對信托關系的理解和信托業務的認識是否到位。
實踐證明,這一“舉手制”是有效的,不少年輕人“舉手”后,做出了不少有意義有影響力的項目,強化了公司整體的競爭氛圍。
4.中國未來將逐步“信托化”
《21世紀》:前面談了談中信信托,現在想請你談談對中國信托業發展前景的看法?
蒲堅: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人均收入、財富的增長,中國的信托業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過去5年,我國信托業管理的資產規模年均增加70%左右,到2009年已達20557億元。
到2020年,中國信托業管理的資產規模保守估計將達到20萬億~30萬億元。中國未來幾十年的發展將是一個逐步“信托化”的過程,主要表現為公眾將更多地利用信托關系理財,政府和機構將更多地利用信托服務,信托資產占GDP的比重將不斷增加。
《21世紀》:但現實的情況是,信托和銀行、證券、保險比起來,還是比較弱勢。
蒲堅:是的,和其它金融行業比起來,我國信托業依舊相對較弱,主要體現在整體實力不強、資本金不大、市場話語權不強、營業模式和政策法規不確定等方面。但這些都是發展過程中的問題,都會在今后的發展中不斷得以完善。
《21世紀》:如何進行完善?
蒲堅:需要完善的方面很多,我舉幾個例子。
比如,按現行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此外,目前的監管政策尚未放開信托公司開展異地信托業務的限制,各信托公司主要在注冊地開展信托業務。建議允許一些創新能力強、經營規范的信托公司設立異地分支機構、開展異地信托業務。
又如,相關信托財產法律法規制度的欠缺,制約了期限較長、規模較大、具備較好風險對沖機制的信托產品的開發與實施。建議盡快推動明確可行的信托財產登記制度、信托財產過戶制度、信托財產交易制度、信托受益權轉讓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設。
再如,信托稅收無法可依。目前信托公司適用的仍是國家一般性的稅收政策,這將使信托業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制約。關于信托收益是否需要交稅,納稅時間、納稅義務人及稅率等問題都未明確。建議在現有稅制的基礎上,對信托業務征稅進行補充規定,將信托稅制融入現有的稅制當中,構建完整、有效的信托稅制。
一些行政部門對信托認識不足,甚至某些政策歧視信托,這些都不利于信托業務的發展,也與信托法相悖,應予解決。
《21世紀》:你如何看待最近出臺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有人認為這和《信托法》、和資產管理行業的特征有較大的沖突。
蒲堅:用凈資本來管理信托公司,理論上可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又是中國實際情況的反映,有助于解決當下的問題。理論要跟實際結合起來,才是一種務實的態度。在當下的中國社會,資本信用還是經濟生活當中最重要的信用關系。但我認為,《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最重要的作用還是引導信托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把有限的凈資本分配到最有價值的業務上。
5.發現信托的中國價值
《21世紀》:信托業在過去的31年中經歷了6次大的整頓,逐步進入了一個規范發展時期。但是感覺目前,信托行業發展受政策和市場變化影響很大,信托業一直缺乏一個清晰的發展方向,或者說缺乏一個穩定的價值觀和發展哲學。能否談談你在這方面的思考?
蒲堅:我從事信托業務以來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我認為,一國金融行業的小邏輯應為國家憲政的大邏輯服務,要從憲政邏輯出發來推導出信托業存在和發展的價值,繼而為信托公司的發展找到方向。
那么,中國信托業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在理論和實踐上回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信托應該扮演何種角色?能否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做出它獨特的金融貢獻?
答案是肯定的。信托關系是一種新型的生產關系,通過集合多數委托人資金的模式,達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再通過專業化分工使集合資金具有資本特征,從而實現資本民享和金融普惠,在解決現實政治、經濟、社會諸多矛盾過程中,探索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路徑。
《21世紀》:信托是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能兼顧公平和效率,怎么理解?
蒲堅:從業務案例中可見,部分信托的委托人數量相當多,但是,這些普通民眾一般不具備投資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他們通過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由信托機構按照委托人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進行集中管理、運用和處分,這就是集合資金信托。
黨的十六大提出股份制是實現公有制的一種形式,實際上信托“集合分享”的制度也是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是在信托法的約束下創新的一種新型的公有制形式。
從經濟理論上來講,集合資金信托中的信托關系是對公有制的一種間接代理關系,是由信托公司兩次委托代理,即先將多個委托人交付的資金集中管理,實現產權委托的代理關系,然后將資金投資到目標企業或項目,實現經營性委托的代理關系。
由于集合資金信托的資金來源于公眾,因而集合在一起后具有公有制的性質。通過信托公司投資專家進行第二次經營性委托代理,即使公眾資金得到有效使用,并獲得投資收益。這種信托關系解決了長期以來公平與效率之間所謂“水火不容”的矛盾。信托可以“一手托公平,一手托效率”,起到橋梁作用。
《21世紀》:認識到信托是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后,對這一理論有哪些具體的應用?
蒲堅:比如,信托原理可以用于將國有資產現行的“行政代理”轉化為“市場代理”,將國有資產建立諸如“全民受益權信托基金”,使所有權和收益權相分離,我們就能構建一個全民所有權不變、收益權為全民共享的,既堅持中國社會主義特色、又按照市場規律經營的新模式。
《21世紀》:將信托原理用于國有資產管理,怎么理解?
蒲堅:對于國企而言,最大的問題是效率問題。國企的性質導致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人控制、效率不高,因此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如果引入信托關系,可以天然地調整法人治理結構,使之趨向合理,同時又不改變企業的國有性質。由于代表了受益人的利益,信托會更加關注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業績,關注企業的價值提升,關注企業和自身的聲譽。因此,對于促進國企的發展同樣有利。
《21世紀》:具體如何操作?
蒲堅:比如一家國有企業由國資委100%持股,假如國資委將它持有的50%股份委托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派出董事,成為積極股東,將使這個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發生變化。這樣,通過引入信托公司,就把行政代理變成市場代理,就把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
《21世紀》:這樣的思路是想在不私有化的前提下,實現國企公司治理和效率的提高?
蒲堅:是的。產權性質沒有變,產權還是國家的,只是委托給了信托公司而已。這樣,在所有制不變的情況下,把行政代理通過信托公司轉變成市場代理,由信托公司幫助改善法人治理結構,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
《21世紀》:這一思路很有啟發,可行性如何?
蒲堅:我是從信托角度思考如何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我想至少可以試一試。其實這種集合信托關系也可以用來調整民營企業,這方面我們已有很多成功實踐。在對民營企業的投資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有明確的利潤指標,信托專家可以代表股東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對于制約和改善民營企業家族管理的弊端,促進經濟決策的民主化和公司治理的規范化,有著積極的作用和效果。
《21世紀》:我覺得也可以在土地經營中試一試,因為現在農村產權改革很敏感,而信托可以規避土地產權的問題。
蒲堅:可以!信托可以在不觸及土地產權變化的前提下,實現土地的集中成片開發。舉例來講,假設50個農民將各自的土地使用權委托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集合了100畝土地后,再去找專業種植能力強、管理水平高、銷售渠道暢通的公司來經營,統一種植某種農作物。
反過來,信托公司又可以把土地返租給農民。表面上,農民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種植,沒有什么變化,但實際上,農民要按照專業公司的統一標準來種植,比如用什么種子、什么化肥、什么時候澆水都要按統一的規范實施。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這個過程就是委托、分工。信托公司找到有水平種地的人,通過分工促成了效率的提高。效率為什么提高?知識、科學、管理起了作用,這就是智慧型信托。智慧是解決問題的最后力量,而信托公司要做智慧的集成者。